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滨海新区审计局局长 刘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滨海新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2025年8月2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加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及时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审计查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准靶向施策,多方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确保责任压实、措施落地、整改见效。同时区审计局不断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聚焦全流程跟踪、全要素覆盖、全责任压实,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立行立改类问题要求限期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对持续整改类问题制定中长期整改计划,定期评估进展。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现场跟踪督查,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截至2025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大类54项281个具体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207个问题,200个已整改到位,占比96.62%;要求分阶段整改的65个问题,27个已提前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9个问题,3个已提前完成整改。针对剩余需要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加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确保审计整改“清零见底”。
二、尚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问题。
1.关于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有待建立问题。主管部门已启动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对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拟建立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动态调整相关机制。
2.关于未及时收回核减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问题。主管部门已采取扣减补贴形式收回76.47万元。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对结余结转资金7477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问题,责任单位已停止往来款核算财政拨付资金,正逐步将以往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问题。对流浪乞讨专项经费30.88万元使用不规范问题,责任部门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核,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财政资金清理上缴不到位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拨付的6项专项经费在8个单位结余结转两年以上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清理上缴1558.1万元,安排使用646.72万元。
二是5家单位存量资金765.02万元在实有资金账户沉淀,未及时清理问题。3家单位采取上缴财政、安排使用等方式清理存量资金360.62万元,2家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存量资金。
三是7家单位往来款项2578.3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1家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68.15万元,6家单位进一步梳理核对往来款项情况,正在通过上缴结余资金、账务调整、司法追偿等方式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
4.关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8家单位已制定或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家单位已启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工作,目前正结合单位实际进行修订完善。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方面问题。
1.关于滨海新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方面问题。
(1)已出让地块逾期未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盘活任务尚未全面完成问题。责任部门就堵点问题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对接,积极推动合同尽快签订。
(2)国有资产盘活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一是水库租赁费等资产盘活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责任单位已上缴1061.77万元,剩余资金将尽快全部上缴。
二是已盘活出售房产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房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2家单位正积极与受让方沟通对接,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过户手续办理事宜,推进房产处置收入缴库工作。
(3)企业资产盘活不到位问题。相关企业按照实际管理单位将任务进行分解,组织盘活调度会,定期检查完成进度,持续督导下属各企业完成126处房产盘活任务。
2.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关于1375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付效率低下问题。2个项目已支付10849万元,下一步区相关主管部门将持续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尽快支付剩余款项。
3.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方面问题。
一是市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2家开发区5125.8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1家开发区剩余市级专项资金正履行拨付程序,将尽快拨付。
二是开发区配套资金未到位问题。各开发区已拨付配套资金共计15183.44万元,剩余配套资金正筹措资金将尽快拨付。
4.关于采暖期集中供热运行补贴方面问题。
供热运行补贴审核清算机制不健全问题。责任部门已起草了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集中供热补贴审核清算制度,待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印发实施。
5.关于乡村振兴项目方面问题。
(1)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一期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正在履行审批手续。
(2)示范村建设项目部分绿化苗木成活率低问题。主管部门已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未成活绿化苗木进行补植,施工单位将尽快完成补植工作。
(四)政府债务方面问题。
1.关于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以拨代支”,未实际使用问题。责任单位强化专项债务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2.关于专项债券使用率不高,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筹集资金、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完工。
3.关于个别专项债项目未开工建设,40000万元债券资金闲置1年以上问题。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拟通过调减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投资额度、调整债券资金用途方式,陆续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闲置资金拨付使用。
(五)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一是房产未入账反映,形成账外资产问题。1家企业已将购置房产入账核算;1家企业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定期组织专题会,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力争尽快完成相关房产入账工作。
二是已处置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核销处理,造成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企业正积极与土地部门、拆迁公司等相关方沟通协调,待收集完善相关程序文件后进行资产账务核销处理。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1)关于资产管理基础薄弱问题。
一是土地、房产等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问题。10家单位已将11.18万平方米土地、4200平方米房产及2950.25万元其他资产登记入账;4家单位正在对相关资产价值进行核查确认,待核对无误后尽快入账核算。
二是已完工交付使用的房屋等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或转增资产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正在全面梳理未转固工程项目情况,加快工程项目结决算进度,推动达到转固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三是接收和购置房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问题。2家责任单位积极对接协调相关单位,梳理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房屋产权变更工作。
(2)关于资产使用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房产闲置问题。1家单位已协议转让1处房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75万元,1家单位已盘活7处非经营性配套办公用房,对其余房产相关单位正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房产盘活。
二是机构调整后资产未办理(完成)资产划转手续问题。2家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协调相关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持续推进资产划转工作。
三是办公设备、车辆等资产已报废或处置,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问题。2家单位已基本完成车辆“一车一档”整理、发票查找等基础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履行报废手续,准确进行账务处理。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问题。
(1)关于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分两期开展街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工作,已完成12个站点监测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2)关于国控断面水质未达标问题。责任单位定期召开水质保障推动会,加强汛期监管,实施跨界区域联防联控,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目前滨海新区整体水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度改善。
三、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意见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更加突出绩效导向,确保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全面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编制与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的衔接。
(二)关于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意见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用途、分配标准和职责分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施穿透式动态监控。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将绩效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存续、调整以及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闲置、低效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领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管理使用提质增效意见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聚焦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资产“入口”与“出口”出关。通过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出资等各环节制度规范,明确管理职责,优化管理流程,确保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约束,着力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满足需求,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切实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四)关于持续完善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政府性债务全口径闭环管理意见落实情况。区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持续完善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借、用、管、还”全流程的政府债务全口径闭环管理体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对债券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及偿还进行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使用合规、严防资金闲置和挪用。探索将债务绩效评价结果与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工作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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