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审计局局长 刘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滨海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2024年8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给予了肯定。会议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建议。为有效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闭环管理,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制定和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整改考核方案(试行)》,按照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及部门“三考合一”部署要求,每季度对部门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考核,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对年度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6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持续整改问题督促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及时下发审计整改提示函,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督查,及时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大类76项156个具体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6个问题,有5个已提前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10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正在推进整改。通过上缴国库、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调整账目、完善管理、核减工程款等方式,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1.16亿元。
二、尚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问题。
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加强问题。主管部门已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将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未及时清理拖欠11家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财政部门已批复责任部门300万元预算用于支付往年拖欠款项,后续将陆续支付拖欠款项。
(三)开发区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11个部门专项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开发区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各部门对沉淀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预计年底前整改完成。
(四)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专项资金方面问题。
市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主管部门积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已向财政部门申请使用上述市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236.18万元。
(五)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1)将借款利息及相关融资费用在应收款挂账问题。5家企业对接相关金融机构,收集整理2021年至2023年贷款利息发票,持续做好将相关借款利息结转工作,按规定转入企业财务费用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2)土地、房产闲置问题。相关企业积极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已有效盘活部分闲置土地和房产。相关企业单位积极组织授权管理单位与相关街道对接,梳理相关资产情况,采取措施和制定资产盘活计划,已出租房产12处。
(3)未及时收取资产租金收入问题。相关企业对出租资产及租金缴纳情况进一步核实梳理,制定租金收缴台账,补签租赁合同,加大催缴力度,已完成截至2023年12月租金补缴工作。并按照相关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对出租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问题。
(1)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或清查盘点未及时完成问题。2家责任部门组织内设部门和所属单位安排专人对照资产台账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进一步核查账实不符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卡片信息,做到资产家底清楚,保证资产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向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偿出借自有房产650平方米问题。责任部门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该房产进行市场评估,拟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收取租金。
(3)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交接手续问题。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资产划转手续正在办理中。
(4)购置350件设备一直闲置未使用问题。责任部门积极与各有关医疗机构沟通,按单位实际需求,加快各类相关医疗设备调拨,加快闲置设备盘活利用进度,已将46台套设备分拨至各医院使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问题。
1个项目工程尚未按期完工问题。责任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已于9月26日通过工程验收,正准备项目全部初步验收。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前筹划后续再申报项目,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政府投资建设方面问题。
1.1个项目3个分项目建设内容未达到招标采购要求问题。责任部门通过扣减工程款已完成14个分包项目整改,涉及金额1270.86万元。
2.2个项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来源,履行拨付工程款审批程序。
三、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意见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坚持从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禁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消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
(二)关于规范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质效意见落实情况。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高质量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及时调整用于其他亟待资金支持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根据监控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与绩效目标的偏差,保证项目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意见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责任,形成各负其责、运行顺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逐步开展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强预算约束,充分发挥绩效评价风向标作用,对资产管理绩效差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相应压减资产配置预算。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防范
化解债务风险意见落实情况。一是从尽快形成实物量、切实拉动有效投资角度,选准选优专项债券项目;二是建立健全偿还来源台账,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监测,严格债务项目地块一一对应,对平衡方案发生变化,或原定收入来源确定不能实现、不能覆盖债券到期本息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挖掘补充收入来源;三是严格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从严审核部门用款需求,避免挪用占用、违规拨付,并依托债务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切实实现新区政府债务的良性循环。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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