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审计局局长刘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滨海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2023年8月30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为全面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要求,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整改考核方案(试行)》,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三考合一”部署要求,建全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下发审计整改提示函,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并派出审计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大类54项164个具体问题中,财政存量资源统筹管理不到位、虚报工程投资等143个问题已整改。通过上缴国库、扣减工程款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71.88亿元,区交通运输局未及时划拨资产、区财政局政府投资基金长期闲置等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21个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到位。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款9600万元长期闲置问题,区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推动财政资金统筹,已聘请组织第三方对基金进行综合评价,并将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继续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做好盘活闲置资金工作。
2.部分政府一般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加快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进度。2021年和2022年发行的一般债券滞留资金,已支付1.1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监管不够严格,2022年收入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正组织滨海建投集团尽快完成2023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区交通运输局未及时将原区建交局拆分后的相关资产划拨给区水务局和区住房建设委问题,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原建交局“塘汉大”分局进行资产清查等工作,相关报告经区财政局审批后,履行固定资产划拨手续。
2.大港湿地管理中心未按规定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问题,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认工作。
(三)中新天津生态城预算执行方面。
1.已接收60个住宅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用房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未登记入账问题,有28个小区项目已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2.29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土地划拨手续问题,除15个项目已转为出让项目外,其余需要补办划拨手续14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已完成划拨手续。
(四)重点专项资金及项目方面。
1.部分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区财政局积极对接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已拨付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2亿元。
2.未及时向5家企业拨付兑现上市企业奖励1530万元问题,保税区金融服务局正在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五)政府债务方面。
2020年发行的27个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问题,已使用6.57亿元。
(六)政府投资建设方面。
9项工程未完成规划验收,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建设单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规划验收后,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三点审计建议,通过规范部门预算调剂、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措施,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通过绩效目标持续跟踪监控、适时调整分配方案等措施,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通过前移审核关口、强化债券资金穿透监测等措施,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在此次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尽快全部整改到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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