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128-9797-2023-00003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1-28
发文日期: 2023-01-31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新区审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年度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落实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建设的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审议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同时局党组“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从严从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服务保障区委审计委员会运行,不断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服务大局,结合新区实际,全方位立体研判分析,制发《滨海新区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协助组织召开2次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全面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的重点审、严格审、专业审的工作要求。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办法》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注重专家服务,不断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外部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业人员的作用,制定了《滨海新区审计局聘请外部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在行政复议、诉讼以及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核等方面,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人员作用。

(三)健全审计执法工作机制

对标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一是在政务网站公开并动态调整区审计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和审计业务流程;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将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进行公示,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二是以审计底稿为依托,通过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制定并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召开局领导、业务室、审计组成员参加的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行政执法决定和审计文书进行法制审核,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范风险。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8人,其中3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四)注重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

注重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推动审计干部把各项规定学深学透学扎实,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法规制度意识。

一是注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局主要负责同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讲授法治课1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1次。

二是注重学习党内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质量,有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地。通过组织学习,培养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2022年组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3次,学习党内法规5部;组织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党内法规制度6次,党小组学习48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参加专题培训讲座,重点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质量,认真落实《滨海新区审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推进本单位党内法规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三是注重学习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平时学法与工作用法相结合等形式,学习《宪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益诉讼、信访等相关理论知识。同时,突出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的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审计法》。组织全局干部参加《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推动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讲座,学习天津市审计局《全市审计系统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

2022年,我局8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4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4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市审计局组织的2022年第1次部门集中考法;1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区政府组织的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60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围绕滨海新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处室齐抓共管,审计人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工作常态机制。同时,将落实普法工作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为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注重系统内普法。紧贴审计实践,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审计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局主要领导讲授法治课、邀请区人大代表专题讲解、参加审计署和市局专题培训、布展宣传海报和电子屏、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通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共性学法和个性学法考试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果,全方位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是强化面向社会普法。注重结合审计项目开展普法宣传,一方面,将向被审计单位普法融入审计执法程序中,在进点审计、执法过程、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做到“四个必普法”,实现审计监督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另一方面,深入街道,为街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和普法宣传,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提升街镇及社区领导干部风险防范意识,目前2个街镇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六)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大局工作的前提下,坚持任务不减、标准不降,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大局。

一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找准审计工作定位,立足经济监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计划,有序开展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整合优势组合资源,提升审计队伍战斗力,坚决落实“真审、严审、全审、深审”工作要求。创新审计方式,积极推进大数据与审计业务相融合,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数据化审计模式,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着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根据天津市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津党审委〔202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三考合一”审计整改季度考核方案》,将接受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各开发区、区级党群机关、区级政府部门、各街镇、各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范围,列入“三考合一”考核内容。合法合理考评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充分激发“三考合一”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中的作用。同时,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程序,形成《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将未完成整改的审计问题明确到具体的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持续更新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一是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定岗定责、分工明确,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到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份,均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二是不断加强应议应诉工作,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理念,在诉讼活动中,自觉接受法院监督、配合法院审判活动。2022年,我局涉及上年结转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由为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收到民事诉讼案件1起,案由为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未出现因不履职、不作为导致败诉的案件。

二、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掌握不清晰,没有做到系统学、常态化学,没有做到入脑、入心。二是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及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的形式有待多样化、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多以传统方式进行,普法手段比较单一,缺少学用结合的形式,无法检验学习成效,普法效果仍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的法治化建设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着力解决执法体制不健全和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保障不优等问题,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体制。

(二)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审计干部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审计,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健全审计问题协调移送机制,落实整改问责机制,积极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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