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0-15 10:11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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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审计局局长李向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了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三大攻坚战”相关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83.09%、81.41%,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67.49%、86.8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预算7473.34%。

    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52.82亿元,支出238.2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4.5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97.40亿元,支出192.1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5.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8.22亿元,结余8.22亿元。

    ——民生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用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支出分别为56.73亿元、18.24亿元、4.36亿元、19.56亿元、14.29亿元。兜住“三保”底线 ,全年“三保支出”153.87亿元,其中:保工资90.65亿元、保运转21.77亿元、保基本民生41.45亿元。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2019年,区财政收回有关单位和项目的存量资金18.09亿元,财政统筹使用力度得到加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推行零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理顺新区与街镇、工业园区及功能区财政分配关系。

    二、具体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能够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和组织执行工作,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股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19年末,财政专户挂账的原大港财政局所持天津银行股份股息收入18.01万元未上缴国库。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股息收入缴入国库。

    2.财政结存资金未及时收回。截至2020年3月末,杭州道街、中塘镇、滨海物流加工区等11个街镇园区未将财政拨付资金用于支出后的结存资金51807.10万元交回区财政。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出规定限额。2019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13640.75万元,超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5%的金额94518.99万元。

    4.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2019年区财政7206个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指标金额1907861.31万元中,有35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小于50%,金额46112.26万元。

    5.对外借款未及时清理。原大港管委会财政局对原大港管委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借出资金10000万元,用于港东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超借款期限5年以上,至审计时仍未清理。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利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分析手段,对69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审计全覆盖,并对2个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同时延伸审计其下属单位和相关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一是至审计时,区教体局及所属2个单位专项清理应上缴存量资金2506.85万元未上缴区财政。二是区教体局因业务变动不需使用的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5.51万元未退回财政。

    2.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2月收从区委宣传部剥离的37台套办公和专用设备,至审计日未及时完成资产划转手续并登记入账;二是区图书馆购置图书、阅读设备和软件等2086.49万元,未计入资产核算。

    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区文化和旅游局以“文件阅办单”传阅会签方式批准2019年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项目经费支出115.6万元,但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4.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一是区教体局所属后勤管理中心未经财政审批,用应上缴的专项清理资金列支学校应急借款90万元。二是区图书馆支付物业费、派遣制人员工资等39.15万元,重复记账。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中新生态城、东疆保税港区等5个功能区2019年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管理使用情况。总体看,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对新区聚集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主要是:截至2020年5月末,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未按规定及时拨付2019年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资金共计5410.20万元,涉及享受补贴人员2730人。其中,开发区2791.80万元,涉及1382人;保税区1827.60万元、涉及854人;高新区790.80万元、涉及494人。

    2.政府债务资金审计情况。审计抽查部分单位2018年、2019年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由于项目推进慢等,开发区财政局未及时安排使用2018年政府债券项目资金43423万元。

    二是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使用2019年债券资金14900万元建设的8项工程在前期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也未向建筑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三是政府债券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中“鸿运小区”拆迁补偿的专项债券资金132200万元,用于偿还从上级单位借入款项等支出。

    3.科技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区政府合作共建的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等4家研究院2014年至2019年财政科技支持资金8.39亿元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4家研究院获得的授权专利89项、软件著作权132项等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二是2家研究院科研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涉及金额5562.89万元;三是3家研究院的37家项目公司未就科技资金和成果使用与研究院签订反哺回报协议;四是1家研究院的2家孵化产业项目公司落户在滨海新区之外;五是1家研究院及相关落户企业人数与合作协议约定差距较大;六是4家研究院孵化在滨海新区注册的56家产业化项目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低,其中有21家营业收入为零,22家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

    4. 结对帮扶困难村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6个街镇8个项目结对帮扶困难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帮扶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中塘镇困难村集约化育肥羊帮扶项目和小王庄镇年出栏6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前开工建设,涉及资金10956.48万元。

    二是帮扶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太平镇奶牛托管项目,太平镇政府没有对该项目设置专账进行管理,8个困难村都没有建立该项目的收支明细账进行核算,涉及资金3800万元。

    (四)清理存量资金和“小金库”情况。

    重点对12个部门单位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1个单位“小金库”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个部门沉淀存量资金没有做到应缴尽缴。截至2019年末,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等3单位14442.79万元沉淀存量资金没有做到应缴尽缴。审计指出后,上述单位已将沉淀存量资金上缴区财政。

    二是收取培训费等公款私存。根据团区委申请,对团区委所属大港青少年活动中心“小金库”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审计发现大港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收费管理较乱,存在收取培训费等公款私存913.28万元,部分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送了专题报告,涉及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已移送区纪检部门处理。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年来,主要对政府投资的以下五类项目实施了审计: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主要有津滨轻轨车站的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灯改造、泵站及雨排管网改造等;二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市容整治、城市绿化类项目,主要有道路及桥下空间整治、绿化专项等;三是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社区改造类项目,

    主要有老旧房屋修缮、住宅小区天然气补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四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义务教育达标的民心类项目,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院的装修改造、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等;五是街镇实施的农业类项目,主要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整改等。

    审计涉及具体工程项目107个,投资额40.02亿元。已完成60个工程项目(571个工程合同)的审计,施工企业报审项目投资15.08亿元,审减投资2亿元,平均审减率13.26%。

    审计发现有35个项目虚报投资超过报审投资额的10%,共虚报1.86亿元;28个项目超付设计费、监理费112.18万元;3个项目应退回结余资金3941.81万元;1个绿化项目土壤改良不合格,涉及投资661.75万元;4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审计还发现,2个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和监理,使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已移送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节约了财政资金,规范了项目管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有效服务了新区建设。

    对以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有的在审计过程中已积极整改,有的正在研究制定和完善措施。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切实落实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对项目资金要加大绩效考评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尤其加强街镇预算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管,监督各镇政府严格执行预算法。

    (二)加快存量资金清理整合,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着力解决资金长期沉淀闲置等问题,强化财政支出全程管控,从源头上解决结余结转资金沉淀问题,切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禁超计划超实际需要申请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力度,规范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关注各开发区和平台公司转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债务资金和项目常态化监控,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强化建设项目前期可研论证,做好项目建设管理。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监控融资平台公司按规定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建立与风险管理相适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坚决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四)改革研究院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提升研究院自我生存能力。大力引进已经国家基础研究投入具有市场化前景的技术项目和管理团队落户新区创办企业。进一步梳理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好,出市场认可的产品,出效益。

    一直以来,审计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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