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8 10:04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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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2018年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依法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审计工作日程,定期研究加强领导。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9月17日党组中心组专门召开专题会议专项学习了区委、区政府《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和《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两项文件。成立了由李向前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法规处) 负责具体落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把发挥审计监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作为重要工作,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工作融合开展的有效机制。审计项目的立项、实施、结果的形成过程始终把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作为重要内容。

    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设立了公职律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本单位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张伟伟同志为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研究、法制审核、解决纠纷等方面的专业性作用。如:聘用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对区审计局是否具备“原汉沽区审计局办公楼院内出租部分土地地上房屋法律纠纷处理”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注重专家服务,不断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业人员的作用,制定了《区审计局委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规则》等制度。

    3.大力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权责清单工作的重要部署,我局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方案,对行政职权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进行了梳理,并实施动态管理。明确区审计局承担的法定职责包括:一是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监督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的审计监督,此类职责对应9项职权;二是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此类职责对应1项职权;三是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报告的核查。此类职责对应1项职权。

    4.认真落实区政府的法制工作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法制机构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和清理。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审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围绕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采取多种方法促进提升审计干部综合素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将法制学习纳入全局年度统一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处室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审计法制的学习培训,2018年度我局61名干部参加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学法时间均不少于40学时,同时我局61名干部参加了2018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均取得合格成绩。

    2.将宪法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8年度我局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于4月18日、9月17日、11月23日、12月7日集体学习宪法4次。党组成员副局长沐伟于11月6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讲座,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武于11月23日讲法治课专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12月7日上午九点,我局全体干部集中观看了审计署举办的第八期“审计大讲堂”,由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同志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专题讲座,历时两个小时。此外,各处室还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进行宪法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通读一次宪法,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党的建设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进行审前教育,建立审计组廉政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廉政纪律,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进行审前公示和审后廉政回访,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开通审计执法社会监督热线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接受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执法保障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审计业务制度。针对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多,审计工作量大的情况,制定了《滨海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实施细则(试行)》和《滨海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流程》,出台了业务制度汇编,为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制度基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区政府部署完成执法平台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通、执管通、指挥通、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并加强技术培训。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执法监督系统的日常监管维护。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及时上传执法数据。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健全审计质量复核与审理制度,确保每一份审计报告和审计证据材料必须经过审计组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两级复核,并经过法规部门对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理,从而保证审计报告结论正确,证据充分,质量可靠。

    五、严格依法审计,履行审计职责

    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一是紧紧盯住财政资金、重要公共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二是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三是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查处力度;四是建立财政资金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机制,努力实现全程监督;五是进一步深化深化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1.推动执法过程与普法过程相结合。按照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来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机会例如在审计项目进点会、意见交流会等,向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广泛宣传与审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相关单位及人员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例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者去先进地区取经学习等方式,不断丰富学法用法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开展案例教学等活动,特别利用年后集中培训,安排法律法规、审计案例、专题讲座等,同时邀请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审计干部以案释法,如2月10日由张文军副局长(原京津冀特派办投资处处长)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讲解了其在特派办任职期间的“某新区基础建设项目案件”,提高了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审计问题的能力。

    七、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局在依法审计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审计规范化水平不够高,依法审计工作机制和方式有待创新,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不足,面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全新审计任务,在专业力量、技术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短板问题。2019年,我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聚焦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到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到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审计之为助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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