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30 16:07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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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向前

    副组长:沐伟、张武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三、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李向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分工,具体负责财政审计处、投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沐伟:协助李向前同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办公室(法规处)、综合业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武:协助李向前同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分工,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审计处、企业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其他成员:作为处室的负责人,为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进波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会议组织、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等日常工作。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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