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57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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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区审计局认真对照检查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是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94条,其中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4条,在《公告栏》栏目公开1条,依申请公开0条,领导信箱公开4条,调查征集3条,其余为工作宣传信息或转载信息。发布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反映本局工作情况。二是按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三是在本局网站转载审计署网站发布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四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9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接到区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回复件。五是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公开。明确专人负责网络政务舆情日常监测,确保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2019年,我局未起草和印发政策性文件,无涉及审计领域的政务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等。下一步将努力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将其当做一项任务,而且视为与其他部门、其他县区进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做到人人参与、全员配合。

    二是提升质量。找准需求热点,使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更加贴近公众需要,在不缺项的完成信息数量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各项信息的质量,保证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呈现和公开。

    三是丰富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审计政策、规章制度及审计结果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审计业务类信息,在不涉及工作秘密的前提下,经领导审核后尽可能的予以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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