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索引号: 128-9797-2022-00010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9-07
发文日期: 2022-09-07
有效性: 有效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审计机关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二)负责人:刘钺

(三)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四)执法类别:审计监督

(五)执法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

(六)联系方式:66782105

(七)监督电话:66782322

二、执法人员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

三、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权责清单

四、执法程序信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四)《天津市审计监督条例》

(五)《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流程

五、救济渠道信息

(一)对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在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或天津市审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或天津市审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对封存通知不服,可以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或天津市审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封存通知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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