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05 09:22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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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滨海新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24号)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法制管理,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审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向前同志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带领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以及人民日报10月22日文章《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纪实》。李向前同志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局中心工作议事日程。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宪法宣传活动和普法计划等,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综合性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处室,确保日常工作有人抓、所需经费有保障,全面有序推进审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如积极开展审前廉政教育和审后廉政回访活动,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并结合于茂东、李国文、孙涛案件等典型案例,集中学习并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亮点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举措和亮点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权责清单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定期梳理局行政职权及责任事项。对于审计权责因法规调整发生变化的,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权责清单公开事项的变更,在政府相关网站及时公开。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020年6月11日,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委书记连茂君主持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杨茂荣,区委副书记、区委秘书长邓光华出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讲话精神,听取区2019年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2020年8月,我局成立了滨海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出台了《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规则》和《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则》,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

    3.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滨海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及其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的要求,我局按照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对照整改问题责任清单进行整改,着力加强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两统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对被审计单位多头多次进点,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将减税减费情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专项资金审计贯穿相关审计项目,同时配合区发改委做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提供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负责我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立法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的法制工作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款相违背的清理工作,系统梳理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立改废,明确标注有效期限,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进行了审查和清理。

    5.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按照《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步骤,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区政府部署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通、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并加强技术培训。同时自行购买执法设备12台,配备各业务处室,保证每个处室2台执法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执法监督系统的日常监管维护,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及时上传执法数据。我局负责法制审核人员3人,严格执行审计文书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文书。同时把上述文件要求推行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审计准则》中规定的做好审计过程审计记录和所有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文书达到审理全覆盖等要求进行有效对接,推动依法审计与依法行政的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审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构建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六稳”“六保”贯彻落实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疫情初期,审计局党组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迅速行动、积极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投入抗击疫情最前线。自1月28日先后派出60多名审计干部、1034人次积极参与社区防控站岗执勤工作,坚决做到按时到岗、不脱岗、不留空档,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坚守在社区防疫一线。筑牢防“疫”基石,为防控疫情工作提供最坚实的后盾,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发放、数据动态报送、执勤人员排班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自2月17日开始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科学制定方案,突出审计重点,共审计21个街镇、10家医院等56个单位,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用在刀刃上。按照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计划,有序开展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调整布局,优势组合资源,提升战斗力,密切关注与应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式,统筹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加大疫情防控科技支撑,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当好战“疫”数据“智慧兵”。审计组

    围绕重点,精准延伸,积极推行送达审计,利用网上办公、视频通话,现场抽查等审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对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压力和影响。在审计中,关注“六稳”、“六保”,确保民生和经济积平稳发展。积极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当地政府改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畅通复议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审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方式,关注舆情民意,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同时利用政府邮箱做好依法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热情回复,耐心宣传,依法办理。

    7. 加大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力度,健全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我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8月17日至28日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审计署暑期集中整训活动。今年我局1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59名干部参加了2020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均取得合格成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均超过40学时。

    8.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宣传,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1)我局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做到了每年四次集中学法;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今年我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在文化商务中心3号楼4层南侧走廊设置电子显示屏,专门用于普法宣传,将宣传图片和视频进行滚动播放。 2020年6月24日党组书记李向前向全体党员干部宣讲了《民法典》;8月27日李向前同志宣讲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9日李向前同志宣讲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月按照《关于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部署落实工作,由于审计人员开展就地审计工作,工作地点分散,采取各处室就地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与自学观看相结合的方式,达到50人次。“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在机关张贴宪法挂图,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机关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法治制度执行的先锋。此外全体干部还参加了宪法知识、国家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

    (2)贯彻落实《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由副局长张武带队先后走访天津华戎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鹏管桩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建六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走访过程中同各企业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各企业复工复产及后续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同时向企业宣讲“惠企21条措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条”等举措,对企业提出的各方面问题,在现场答复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切实为企业和项目排忧解难,践行为企业服务,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要求,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并实现审计全覆盖,同时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20年度我局累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7项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项,目前存在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量大的问题,审计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鉴于上述原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难以全面开展,审计全覆盖方式方法需要探究改进。

    三、2021年推进法治工作的工作计划

    202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主要有以下安排:

    1. 按审计计划完成年度审计项目,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执行、资金绩效、生态环境、民生保障、财政财务管理和权力运行各方面,监察问题导向,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两统筹”,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2.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我局2021年度审计计划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达到9个,比2020年增加2个,同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

    3.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我局2021年度审计计划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达到3个,比2020年增加2个。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学习培训和人才培养,强化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能力,提升数据综合利用水平,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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