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1-07 15:37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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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落实区人大审议意见,聚焦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以推进政策落实、促进深化改革、推动绩效管理为目标,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了区财政管理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三大攻坚战”相关情况、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公交运营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104.39%、83.58%,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127.39%、91.1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预算2185.60%、31.75%。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69.31亿元,支出255.7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3.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94.88亿元,支出164.52亿元,结转下年使用30.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7.10亿元,支出0.10亿元,结余7亿元。

    ——民生投入得到保障。用于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支出分别为60.20亿元、20.20亿元、4.68亿元、21.68亿元、8.38亿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科技、环保支出继续加强。用于科技、节能环保支出分别为10.37亿元、5.95亿元,促进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

    ——预算管理不断强化。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盘活资金存量,完善制度出台办法,进一步理顺新区与街镇、工业园区及功能区财政分配关系。

    二、具体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能够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和组织执行工作,积极落实财政政策,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1.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收入管理不够严格。年初本级支出预算59.7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截至2018年末,财政专户挂账的非税收入2.43亿元未缴国库。

    2. 资金清理不够及时。截至2018年末,挂账4年的现代服务业资金1.49亿元和挂账2年以上的98项市专项资金11.39亿元尚未清理。

    3. 财政对外借款和账务处理不够规范。对一个非预算单位借款805万元;分别对两个镇政府借款500万元、1500万元,用于两镇的改燃锅炉及运营。拨付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5000万元,未记政府资产账。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利用联网审计的方式,重点对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所属的17家二级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报不够准确。区司法局预算安排给汉沽街、大港街和古林街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共56.88万元均未使用。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截至2018年末,大港农业服务中心车辆残值收入23.40万元和大港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等3个单位结转2年的专项资金148.33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区科技局所属的大港生产力促进中心,原值15.72万元公务用车出售一年多未进行固定资产核减。三是区科技局所属的大港生产力促进中心未严格执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津贴期间不再领取工资的规定,为一职工既发放工资,又发放生育保险津贴,多发2.13万元。四是粪污治理项目应加强后期管理。对新区2018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10个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核查,粪污处理设施均已按照相关设计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但在对坐落于汉沽杨家泊村养殖小区的希望田野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时发现,粪污治理设施处理饱和,多余粪污露天排放。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 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2018年资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等区人才发展基金资助的5类项目,重点审计了区人社局、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管理使用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情况,并就有关情况审计了项目单位。总体看,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对新区聚集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未及时拨付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等人才发展基金资助的项目资金共426.50万元。

    2. 提升港口服务辐射功能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2017年、2018年天津港集团管理使用提升港口服务辐射功能专项资金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报不准确,造成项目资金结余较大。2017年、2018年,天津港集团申请的两个项目预算9124万元,累计支出4814.55万元,至2018年末结余4309.45万元。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天津港集团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下属公司补贴资金730万元。三是有些资金未发挥效益。由于相关业务单据核对不及时,致使2018年的一个项目资金4045万元到2019年3月末尚未支付。四是确立奖励标准不规范。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每集装箱奖励标准未按规定经天津港集团集体决策,而由其内部业务部门确定。

    3.科技资金审计情况。对区科技局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天津中科智能识别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科技支持资金情况。审计发现:天津中科智能识别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使用不严格,将新区财政支持资金购置的用于该公司项目研究的131项设备(123.71万元),借给其参股的2个公司使用。

    4.公交运营补贴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2016年至2018年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滨海公交集团本部及所属第二分公司、第三分公司和第四分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滨海公交集团2016年至2018年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共计2398.39万元。二是滨海公交集团2012年至2018年向新区财政多申领补贴1.83亿元。三是至2018年末已结转4年的塘沽公交整合专项资金1788.83万元和收购私营班线专项资金结余256.68万元未上交新区财政。四是违规缴存企业年金。在不符合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条件下,滨海公交集团本部及所属第二、三、四分公司,从2018年开始为全部职工缴存企业年金,当年12月份一次性缴存全年企业年金1598.99万元。五是汽车燃油采购程序不合规。2016年至2018年,滨海公交集团未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汽车燃油供应商,而以市场挂牌价向其所属公司采购汽车燃油,涉及金额2.38亿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加强投资审计:一是棚户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直接关系百姓利益的工程;二是中小学校达标、医院设施提升等教育、卫生类工程;三是广州道大修、路灯改造等基础设施类工程;四是洞庭路整治、北三河郊野公园等市容、绿化类工程;五是区公安局高清视频监控和原区建交局桥梁健康监测等智慧滨海建设类工程。

    不断强化的投资审计,节约了财政资金,同时也提升了新区的建设管理水平。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上报了区委、区政府,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区纪检委处理,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一年来,开展了西部新城棚户区建设、广州道大修等179个工程项目的审计,涉及投资额83.36亿元。截至今年7月底,已完成投资额共计50.49亿元的70个工程项目(722个工程合同)审计。其中,69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报审项目投资15.56亿元,审减投资2.07亿元,平均审减率13.30%。审计发现,39个项目虚报投资超过报审投资额的10%,共虚报1.52亿元;4个建设单位超付工程款共125.24万元;4个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2个监理单位不尽职尽责。按审计意见,相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或做出了整改承诺。

    (五)东西部对口支援扶贫审计情况

    对新区对口援建的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和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扶贫资金1.58亿元(含市级统筹1917万元)。通过审计,规范了资金管理、提高了使用绩效、落实了“六精准”要求、保障了贫困群众利益,助力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扶贫资金分配不规范,部分资金违规使用,涉及金额650.83万元。二是扶贫培训项目名不副实,培训效果不明显。3个培训项目实际培训范围、内容与计划不一致,1个培训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三是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管理不规范。637.50万元的危房改造项目扶贫款,未按工程进度拨付;8个村用于投资入股的扶贫资金220万元,未在村委会账簿中反映。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查找工作疏漏,认真整改,纪检部门对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对以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有的在审计过程中已积极着手整改,有的正在研究制定和完善措施。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进一步增强部门编制预算的责任意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

    (二)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严格遵守预算收入缴库规定。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深入分析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切实解决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加强街镇预算管理,进一步理顺街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加大资金清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清理财政暂付款项、暂存款项,对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暂付款项,应及时收回。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健全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制度,加强借款催收,对已到期未收回的借款要采取清理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直以来,审计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向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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