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审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7-15 16:45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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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滨海新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24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落实。

    我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加强领导。李向前局长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如示范创建工作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考核、信息归集工作等方面,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适合我局的执法平台数据上传操作流程,同时还自行购买执法设备12台,配备各业务处室,保证每个处室有3台执法设备。截至目前,我局共上报检查次数44次,检查事项209项,发现问题数量17个,均已教育整改。

    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设立了公职律师,聘请敬东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聘请张伟伟同志为区审计局公职律师,组成了本单位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在决策研究、法制审核、解决纠纷等方面的专业性作用。

    3.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权责清单工作的重要部署,我局对照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三定”方案,对行政职权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进行了梳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4.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清理工作

    认真落实区政府的法制工作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法制机构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进行了审查和清理。

    5.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考试;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今年我局5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了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同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56名干部参加了2019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均取得合格成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均不少于40学时。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按照区政府部署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通、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并加强技术培训。目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52人,参与执法人数29人,我局自行购买执法设备12台,配备各业务处室,保证每个处室3台执法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执法监督系统的日常监管维护,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及时上传执法数据。按照《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负责法制审核人员3人,严格执行审计文书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文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依法审计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审计署、市审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法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对照新时代法治工作新要求,审计人员在思维理念、方式方法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相对不足,依法审计和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量日益增加的矛盾比较突出,法治工作投入专业力量普遍不足等。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完善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进行审前公示,公开审计廉政纪律“八不准”、“四严禁”,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公示审计执法监督热线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接受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平台数据上传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上传内容,适时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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