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审计局2018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2-09 16:41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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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是负责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二)向新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新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及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向新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本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新区政府委托向新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新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全区各管委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街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新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新区管理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

      7、新区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新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新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根据规定和有关委托对机关及街道、镇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依法属于新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六)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组织实施对新区所辖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承办新区区委、新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 3205.69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9.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205.69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 3205.69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9.6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95.69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810   万元,主要用于外聘审计机构项目、联网审计项目等支出。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56.80   万元,包括办公费 32 万元、印刷费  1  万元、邮电费  3  万元、差旅费  140.68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30  万元、维修(护)费  2  万元、会议费  2 万元、培训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劳务费  1  万元、委托业务费  2  万元、工会经费  21.72  万元、福利费  29.1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74.2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  760  万元,具体项目是外聘审计机构项目经费 700   万元、审计业务费  10 万元、联网审计费  50  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没有专业术语或专有名词,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3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3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由于审计工作需要, 2018年度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我局会严格控制出国团组的数量和出国人数     。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 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公务用车改革要求,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公务用车改革要求,不再安排公务车辆购置   。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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